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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费医疗报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3来源:天目湖校区规划与建设办公室点击:493

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20213-4月份公费医疗报销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报销时间

地点

322

412

426

8:00—12:00

14:00—17:00

将军路校区医院

323

413

8:30—12:00

13:30—17:00

卫桥新村医务室

324

414

428

8:00—12:00

14:00—17:00

明故宫校区御道街西苑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楼107

427

9:00—12:00

13:00—16:00

天目湖校区医院


因疫情防控需要,此阶段公费医疗报销工作不在现场核算金额,请前往报销的师生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导,遵守现场秩序,佩戴口罩,排队间隔1米以上,并提前将医疗费票据按报销要求粘贴完整后有序递交给校医院审批人员。

如需了解具体报销金额,可在票据递交两周后电话询问校医院会计室 025-84892314

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025-84892319


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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