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开展2019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考核工作,工作方案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2019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
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按照“分类考核、多元评价、注重实绩、客观全面、简便有效”的原则,综合运用网上测评、实绩考核等手段实现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的全方位、多维度评价,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为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年度考核工作,研究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定考核等次。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郑永安 聂 宏
成 员:许希武 黄志球 杭育新 施大宁 宋迎东
陶 勇 姜 斌 熊 克 黄炳辉 李 遥
王 晖 吴启晖 刘宇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对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内容,对中层领导人员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突出政治标准考核。重点考核以下方面内容: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二是贯彻落实中央、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的情况;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情况;四是实行目标管理的单位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五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廉洁自律的情况;六是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年度工作总结
1. 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应涵盖考核内容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形成班子工作总结报告,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内容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2. 中层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应涵盖考核内容要求,以及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落实“一岗双责”、完成重点工作、存在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中层领导人员须填写《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
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做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其他中层领导人员做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院级党组织书记代表院级党组织进行全面从严治党述职。
(三)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网上在线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期间,在线公开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的述职述廉材料,同时将结合院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考核,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调研等方式,核实有关情况。
1. 中层领导班子
中层领导班子分机关类班子和学院类班子。机关类包含所有机关职能部门、工作性质与机关相近的直属单位(包括长空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档案馆、将军路校区管委会/江北新区国际校区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天目湖校区管理委员会/天目湖校区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后勤集团、医院、图书馆)。学院类包含所有学院、工作性质与学院相近的直属单位(包括无人机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
(1)机关类中层领导班子由校领导和常委以及校长助理、全体中层领导人员、全校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三部分量化权重分别为40%,30%,30%。
(2)学院类中层领导班子由校领导和常委以及校长助理、机关类中层领导人员、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三部分量化权重分别为30%,30%,40%。参评教职工人数应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2/3。
2. 中层领导人员
中层领导人员民主测评由领导测评、相关单位人员测评和本单位教职工测评三部分组成,量化权重分别为30%,30%,40%。
(1)领导测评。全体校领导和常委以及校长助理对各单位正职进行测评;本单位正职对副职进行测评。
(2)相关单位人员测评。中层领导人员根据被测评对象的岗位性质、工作职责以及职级等方面的差异,分类组织工作密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测评,具体分类见附件2。
(3)本单位教职工测评。由被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参评教职工人数应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2/3。
校长助理和非校领导常委由全体校领导和全体中层领导人员进行测评,量化权重各占50%。
五、考核等次评定
(一)中层领导班子
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中层领导班子总数的30%,机关类单位和学院类单位分别按比例评优。出现考核领导小组决定的一票否决事项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中层领导班子评优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单位民主测评量化结果位于所在类别单位前50%。
分管(联系)校领导综合民主测评量化结果、目标考核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兼顾各单位原有工作基础及本年度业绩)、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情况和平时工作情况,提出其分管(联系)单位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建议,报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二)中层领导人员
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中层领导人员总人数的25%,正职、副职两种类型分别按比例评优。出现考核领导小组决定的一票否决事项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中层领导人员评优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个人民主测评量化结果位于所在测评类别的前50%;副职中层领导人员评优还需个人所在单位推荐评优(3个副职及以下的单位推荐评优不多于1人,4个副职及以上的单位推荐评优不多于2人);院级党组织书记评优还需其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等次为“好”。
分管(联系)校领导综合民主测评量化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分管(联系)单位中层领导人员的考核等次建议,报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中层领导班子
1. 对中层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单位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2. 中层领导班子民主测评量化结果位于所在类别单位后10%的,分管(联系)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经过组织考核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督促中层领导班子加以整改,必要时也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甚至组织调整。
(二)中层领导人员
1. 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的中层领导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2. 中层领导人员民主测评量化结果位于所在类别人员后10%的,分管(联系)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或者岗位调整;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3.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党组字〔2017〕2号),2020年1月试用期满的中层领导人员,依据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评定,无特殊情况,不再安排试用期满考核。
七、考核时间安排
1. 完成年度工作总结。2019年12月30日,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并将班子工作总结报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上传至网上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系统。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系统网址:gbcp.nuaa.edu.cn,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工号。
2. 召开述职述廉大会。2020年1月3日前各单位完成述职述廉。
3. 民主测评。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5日完成网上民主测评。
4. 评定结果。2020年3月前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审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八、报送材料
各单位于2020年1月13日前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以下材料:一是班子工作总结报告;二是领导人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三是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九、相关情况说明
1. 提任不满一年或处于试用期的中层领导人员,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一般不评为优秀等次;担任多项职务的中层领导人员,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考核,分别在主职和兼职单位进行测评;2019年10月1日后交流任职的中层领导人员,在现单位进行考核,分别在原单位和现单位进行测评。
2. 在校外挂职借调半年以上的干部,考核等级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挂职借调单位的考核意见确定等次。挂职借调不足半年的,参加学校考核。
3. 学校派出到金城学院和正德学院的中层领导人员民主测评另行安排。
4. 年度考核登记表须A4纸正反面打印,个人总结应简明扼要,不另附页。
5. 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单位意见”栏的填写:各单位负责人对副职中层领导人员给出考核建议等次;正职中层领导人员不需填写,只盖公章。
6. 请各单位提醒本单位教职工及时登陆网上测评系统进行网上民主测评。网上测评系统使用说明另行通知。
附: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相关单位人员测评范围
附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9年度)
单位: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现任职务 | 任 现 职 时 间 | 分管工作 | |||
个 人 总 结 | |||||
个 人 总 结 | |||||
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校考核 领导小 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2:
相关单位人员测评范围
序号 | 被测评对象 | 参加测评的人员 | |
1 | 机关类单位 | 党群正职 | 全校各单位正职、学院类单位党务副职、机关类单位党群副职 |
2 | 行政正职 | 全校各单位正职、学院类单位行政副职、机关类单位行政副职 | |
3 | 党群副职 | 学院类单位党务正副职(兼任党务副职不参加此类测评)、机关类单位党群正副职 | |
4 | 行政副职 | 学院类单位行政正副职、机关类单位行政正副职 | |
5 | 学院类单位 | 党务正职 | 除全校各单位正职外,还包括以下相关单位副职:党政办、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工会、研工部、学工部、团委、科协、离退休党工委、保卫部、保密处 |
6 | 行政正职 | 除全校各单位正职外,还包括以下相关单位副职:党政办、组织部、监察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装备工程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处、国际合作处、国教院、信息化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将军路校区管委会、离退休处、图书馆、档案馆、基建处、长空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天目湖校区管委会、医院 | |
7 | 党务副职 (不包括兼任党务副职) | 以下相关单位正副职:党政办、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研工部、学工部、教务处、团委、保卫部、后勤集团 | |
8 | 行政副职 | 以下相关单位正副职:研究生院、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科学技术研究院、装备工程部、财务处、国资处、国教院、发展规划处、保密处、长空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