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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30来源:天目湖校区规划与建设办公室点击:474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综合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准备工作,近期江苏省税务局对2019年个人所得税已申报信息进行了疑点排查,并下发相关数据要求核实反馈。我校主要存在“人员身份信息验证提醒”及“有税申报且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醒”两类疑似异常情况,请《个税汇算清缴异常信息核对单位汇总表》(见附件)中涉及单位尽快开展核实确认工作。

一、人员身份信息验证提醒

纳税人姓名和证件号码不匹配(主要为外籍人员)。

各单位需核查人员证件(护照),确认姓名和证件号是否正确。如信息无误,请在下发的核对表中“情况反馈”栏填写“数据属实,无误”;如有误,则填写“数据有误”,并新增一列输入正确姓名或者证件号码。

二、有税申报且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醒

纳税人有收入且申报过个人所得税,但没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该人员确无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或存在扣除项但不申报的,请在核对表中勾选“不申报”;如存在扣除项并需补申报的,可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补填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按照个人需求选择申报,方法如下:

(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必须在1125日前完成补录,同时在核对表中勾选“1125日前补报”;

(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明年汇算清缴期(3月至6月)至税务局自行申报,并在核对表中勾选“自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1.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详见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通知(2019/1/7)

2.由于本年度只剩12月份可补扣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可能会出现剩余收入不足以抵扣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导致在汇算清缴时退税的情况,此时还需纳税人本人至税务局办理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涉及每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个税汇算清缴异常信息核对表》将分别发送给各单位个税联系人,请尽快逐一核实信息并于1114日前向财务处反馈,逾期不提交将视为“不申报”

各单位在核实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综合计划科联系,电话:84896065


附件:个税汇算清缴异常信息核对单位汇总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91111

附件

个税汇算清缴异常信息核对单位汇总表

序号

部门(学院)

核对人数

1

党政办

10

2

组织部

2

3

机关党委

2

4

发展计划处

5

5

发展联络部

3

6

发展研究中心

2

7

人事处

111

8

保卫处

14

9

财务处

18

10

工会

3

11

国合处

6

12

国资处

3

13

基建处

4

14

纪委

2

15

监审处

4

16

教师发展中心

7

17

教务处

5

18

教研

1

19

科协

7

20

科研院

6

21

离退休处

3

22

图书馆

14

23

档案馆

1

24

团委

1

25

校友会

1

26

信息化处

17

27

宣传部

2

28

学生处

10

29

研究生院

8

30

无人机

46

31

后勤集团

73

32

医院

17

33

印刷厂

8

34

资产经营公司

3

35

江宁校区

12

36

天目湖校区

6

37

航空学院

125

38

能源动力学院

62

39

自动化学院

69

40

电子信息学院

25

41

机电学院

64

42

材料科学学院

37

43

民航学院

57

44

理学院

36

45

经济管理学院

37

46

人文科学学院

20

47

航天学院

17

48

外国语学院

23

49

艺术学院

29

50

计算机学院

30

51

国际教育学院

3

52

继教院

7

53

马克思院

8

54

体育部

24

55

长空学院

2

56

工培中心

16

合计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