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学校岗位评聘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研究同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开展2017—2019年聘期考核及2020—2022年岗位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2020—2022年岗位聘任与管理指导意见》(校人字〔2020〕7号);
2.《2020—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校人字〔2020〕8号);
3.《职员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字〔2015〕30号);
4.《〈职员聘任管理办法〉晋升条件补充规定》(校人字〔2020〕5号)。
二、实施范围
2020年1月1日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含2020年1月1日至今退休的事业编制、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均参加本轮岗位聘任。至2022年12月31日前,现行合同期满的年薪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可参加本轮岗位聘任。
三、岗位聘期
本轮聘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聘期不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限。聘用合同终止日在2022年12月31日前的人员,聘期至聘用合同终止之日。
四、工作安排
1.5月30日,全面启动聘期考核和岗位聘任工作。
2.6月12日前,各单位成立岗位评聘与考核工作组和监督组,制定本单位岗位聘任方案(含绩效分配方案),并报学校备案,其中各学院岗位聘任方案须经校岗位评聘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
3.6月18日前,各单位完成申报校聘二、三级岗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并提交申报材料至人事处;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与考核综合组”评聘人员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的申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4.6月30日前,学校完成校聘二、三级岗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评审和聘任结果的公示。组织部完成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的认定。
5.7月17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公示、岗位评聘和聘任结果的公示。二级单位将聘任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6.9月10日前,全校完成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工作,二级单位将聘任合同报人事处备案。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附件1-6分别为教师岗位(校聘、院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辅导员岗位),将《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交所在单位。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岗位考核要求,调整《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校聘教师岗除外)中“上一聘期工作业绩”的内容。
2.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将申报校聘二、三级岗人员的《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校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7、8)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办51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zb@nuaa.edu.cn。
3.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将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的《岗位聘任申报书》《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9)纸质版交党委组织部80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nuaa.edu.cn。
4.各相关单位于6月18日前将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与考核综合组”评聘人员的《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与考核综合组”聘任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0)纸质版交至人事处人事科52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nuaa.edu.cn。
5.各二级单位于7月17日前将《二级单位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附件11)纸质版交至人事科52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nuaa.edu.cn。
6.申请人须做诚信承诺,对本人填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全责。如出现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造假、提供虚假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参加聘任的资格,已通过者予以撤销,计入教师诚信档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相关事项说明
1.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的评聘着重考察申请人上一聘期工作业绩和下一聘期工作设想。
2.在各类岗位不超编情况下,教师岗位人员可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岗或管理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受聘管理岗。同时按学校规定程序完成校内岗位变动审批手续。
3.目前在职在岗,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须书面承诺不再申请延聘)申报校聘二级岗位,不占二级岗岗位数。
4.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退休前所在单位提交《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参与岗位等级评聘,评聘要求、程序与在职在岗人员相同。学校根据申请人评聘的岗位等级所对应的岗位绩效薪酬,调整2020年1月1日至退休之日应享受的绩效薪酬。
5.管理人员的岗位按现从事工作岗位套定。
6.“双肩挑”人员、专职辅导员可申报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
7.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管理岗位聘任;具有专业技术岗位的机关部门中的工作人员,若选择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绩效津贴(B1)按照专业技术岗位核拨,由二级单位自行分配,聘期内按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考核,机关年终管理绩效不予核拨。
8.各单位管理岗位不超编,经过正常组织程序,在校院机关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绩效津贴(B1)按照相应的管理岗位办事员或科员标准核拨。
9.本轮岗位聘任绩效薪酬兑现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计。
10.基础绩效(A)和绩效津贴(B1)纳入教职工公积金、逐月住房补贴和养老保险基数。
11.二级单位的岗位聘任方案需明确聘期内新聘或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岗位等级聘任办法。
12.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岗位类型发生变化时,二级单位应及时按变更后岗位类型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并将聘任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七、其他
1.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2.相关事宜由学校岗位评聘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高级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 1.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校聘教师岗位)
2.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院聘教师岗位)
3.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4.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管理岗位)
5.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工勤技能岗位)
6.聘期考核及岗位聘任申报书(辅导员岗位)
7.校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直聘二岗)
8.校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选聘二岗、三岗)
9.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
10.“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与考核综合组”聘任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
11.二级单位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