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校区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字〔2021〕3号)和其他有关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校区党工委、校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党工委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天目湖校区党工委、天目湖校区管委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天目湖校区党工委书记是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持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委托其他党工委领导代行职责。学习秘书由天目湖校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担任。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六条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和校区治理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理论知识;
(十)党中央、上级单位和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适当扩大学习覆盖范围,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研讨是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主要形式,同时将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
(二)学习报告会。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可以通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进行学习,每次学习报告会要精心确定专题,严把报告人及报告内容政治关。
(三)主题联学。探索校区与地方相关单位或校内单位联合开展专题性的理论学习,建立联学、联动、联建的学习机制,促进学习成果转化,提高中心组学习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四)个人自学。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五)专题调研。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第八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紧密结合校区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
(二)发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校区建设发展、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保障。
(三)天目湖校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每次集体学习研讨一般要有2名以上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应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讲一次专题党课。
(四)带头用好“学习强国”“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形式,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
(五)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体学习时,中心组成员出席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确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须提前向党工委书记请假。
第四章 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第九条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校党委部署,结合校区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即时调整完善。
第十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由校区党工委委员会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做好学习档案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学习档案,按年度归档立卷。档案内容包括:理论学习中心组负责人、成员及学习秘书名单,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统计表,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天目湖校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