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当前,南京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关键、最吃紧的阶段,风险尚未见底,传播链条仍未完全查清阻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格标准、最有力举措防止校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校园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7月28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面升级疫情防控举措,现将相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切实扛起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此次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实抓细,层层压实责任、级级狠抓落实,确保疫情防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2.严格校园管控,守好入校关口。持续强化进出校门管理,严格落实健康码核查、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批流程。校外住宿教职工非必要不返校,离校返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离退休同志、教职工家属目前暂不进校,承担疫情防控或值班任务的教职工如确需携带共同生活未成年子女的,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入校手续。校内住宿师生非必要不离校,确需离校的学生严格审批程序,原则上“只出不进”。
3.及时上报信息,做到准确可信。认真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及时、准确上报个人健康信息,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接或次密接史、苏康码为黄码、身体状况出现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务必第一时间向学校和所在社区报告,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坚决杜绝各类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行为。加强单位自聘人员、临时务工人员、校内营业网点服务人员、项目施工人员等群体健康管理,做到覆盖全面、不漏一人。
4.加强环境管理,严格卫生消杀。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图书馆、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办公楼、浴室、校内生活服务网点、菜鸟驿站等重点场所必须保持通风,每天至少进行3次卫生消杀,对电梯、卫生间等密闭区域以及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楼梯扶手等,每2个小时进行卫生消杀。学生应选择在我校快递超市管控范围的快递公司寄收快递,严禁一切围墙内外传递快递包裹等行为。严格做好国外进口的仪器、试剂等消毒处理,防止带来输入性风险。
5.倡导文明就餐,严控人员聚集。原则上学生应选择学校食堂渠道用餐,不允许点外卖餐食。食堂就餐严格执行错峰分流制度;用餐师生必须同向而坐,就餐时尽量避免相互交流,最大限度减少用餐时间;鼓励减少堂食、鼓励打包用餐。严格人员分离,教职工一律前往教工餐厅就餐,校内营业网点服务人员、临时务工人员就地用餐,如有需要,食堂可上门提供餐食。增设西苑临时餐车,增设西苑活动中心临时开药取药点,为离退休同志和教职工提供便捷餐饮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为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倡导线上开会,必须线下开会的,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现场参加人员20人以上的活动需申请报批,研究制定疫情防控预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6.加强健康指导,落实科学防护。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当前疫情形势、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防护知识再宣传再教育,引导师生树牢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健康习惯。师生员工在校内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自觉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实验室、教研室之间不串门、不扎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时,校内师生立即联系校医院,校外师生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7.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快速响应。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配套工作方案,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完善校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全流程严密做好校内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隔离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全力以赴优化隔离师生的服务保障举措。
8.强化政策宣传,做好教育引导。各职能部门、各院级党组织要聚焦政策解读、典型事迹、科学防护、便民服务、心理疏导等,通过新闻网、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防控意识和防护能力,坚定战胜疫情信心,凝聚起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同时进一步做好舆情监控,严防各种谣言扩散。
9.加大检查监督,营造良好生态。严格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检查监督,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回应关切,跟踪做好发现问题、短板、漏洞的整改落实,对瞒报、谎报、漏报等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