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各党支部:
2021年9月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清单如下:
序号 | 学习内容 | 资料来源 |
1 |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 附件1 |
2 | 习近平:总结党的历史经验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 附件2 |
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各院级党组织抓好督促指导。
联系电话:84892232;联系邮箱:nhzzb@nuaa.edu.cn
组织部 宣传部纪委办
2021年9月
附件1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 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 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 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 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 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按照权限制定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部署本地区组织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二)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党的组织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权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
(二)研究组织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为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负责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的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
(六)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八)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完成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第九条 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十条 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第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把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
第十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
第十四条 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推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 围绕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
党员教育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
党员管理应当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党内表彰,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第十六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各级组织任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条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提高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第四章干部工作
第十九条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建设,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 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事权划分、行业领域属性特点、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以及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理论武装,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保持班子稳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突出政治素质,注重分类分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思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基本任务,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注意掌握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任职回避等制度,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综合运用援派、挂职等方式,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选派干部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聚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突出对干部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日常管理和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监督,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干部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十七条 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成长路径,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机制,完善适时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第二十八条 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工作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制度,构建规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第三十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做好完善领导管理体制相关工作,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第五章人才工作
第三十一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党中央设立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创新、重点推动、督促检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地方党委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和政府所属系统内承担人才工作职能较多或者人才比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三十三条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 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十五条 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三十六条 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各方面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及时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
第三十七条 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切实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组织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统筹协调各方面,形成做好组织工作的合力。加强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组织部门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 组织部门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四十条 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条 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党员干部人才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清正廉洁,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第四十二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坚强制度保证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的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条例》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根本问题,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重大举措、重大工作,引领新时代组织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制定出台《条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中央要求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8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明确将制定《条例》列为重点项目。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条例》稿。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5月22日,党中央印发《条例》。《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
答: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根本遵循。二是充分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各项新要求新举措,彰显新时代组织工作的特色。四是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的宝贵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3.问:请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答:《条例》共7章、46条,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明确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原则和组织工作的领导体制、组织部门的主要职责。第二板块包括第三、四、五章,明确组织工作的总体布局和基本要求,分别对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主要内容作出规定。第三板块包括第六章和第七章,明确组织工作的保障机制、《条例》执行督查以及附则相关内容。
4.问:《条例》如何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答: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其科学内涵、实践要求作出明确概括,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必须贯彻的“纲”和“本”,是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根本方针和准则。2020年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提出了“五个抓好”的基本要求。《条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谋篇布局,将组织路线对组织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要求落实到具体条文中。在总则中,将组织路线的有关要求写入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等明确为组织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突出“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专门设置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一章,摆在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之前,强调“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中,强调要“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5.问:《条例》如何体现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
答: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职责所在。《条例》将党的领导贯穿全篇,写入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根本原则,在实体性规定的首要位置,明确规定“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对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组性质的党委的领导职责,以及组织部门的职责作出了详细规定,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章中,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此外,适应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就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也作出了专门规定。
6.问:《条例》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方面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条例》第三章突出组织的基础性地位和体系化建设要求,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党员队伍、组织制度、组织生活、组织纪律等作出全面规定。在组织架构中,着力体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组织功能中,着眼于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分别对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党组等各级各类组织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在党员队伍中,着眼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各环节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在组织制度中,强调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组织制度体系;在组织生活中,明确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确保经常、认真、严肃;在组织纪律中,把“两个维护”“四个服从”摆在首位,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7.问:《条例》在干部工作方面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干部是决定性因素。《条例》第四章围绕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在干部管理体制方面,明确“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强调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要求规范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强调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在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方面,明确了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举措。在年轻干部工作方面,强调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此外,对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和统筹机构编制管理也分别提出要求。
8.问:《条例》在人才工作方面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条例》第五章围绕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强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对人才队伍建设涉及的领导体制、制度机制、服务环境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方面,明确“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强调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资源开发方面,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要求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在加强政治引领方面,强调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在人才环境方面,要求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9.问:《条例》在保障和监督方面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条例》第六章明确了加强党委(党组)的领导、健全组织部门运行机制、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保障监督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从机构编制、工作力量、经费保障、班子建设等方面,关心和支持组织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要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要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
10.问: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党中央印发《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党中央部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中央组织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二是推进制度系统集成。将《条例》与相关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对照《条例》规定,全面梳理现行组织建设制度,该细化的细化、该修订的修订、该合并的合并。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条例》落实中的突出问题。
附件2
习近平: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文稿中有关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内容的节录。2021年8月16日《求是》杂志刊文)
一
遵义会议作为我们党历史上一次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重要会议,在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走独立自主道路、坚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政策策略、建设坚强成熟的中央领导集体等方面,留下宝贵经验和重要启示。我们要运用好遵义会议历史经验,让遵义会议精神永放光芒。
(2015年6月16日至18日在贵州调研时的讲话)
二
毛主席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讲过一段名言:“要知道,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看齐。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毛主席说,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这是很深刻的道理。就像军队一样,再训练有素的部队也经常要喊看齐,而且要天天喊、时时喊。当然,整队型看齐比较容易,因为那是形体上的,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看齐就不那么容易了。经常喊看齐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律和经验。只有经常喊看齐,只有各级党组织都经常喊看齐,才能时刻警醒、及时纠偏,使全党始终保持整齐昂扬的奋进状态。不断把领导干部集中到党校来学习培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帮助大家向党中央看齐。
(2015年12月11日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党内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于1980年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个准则,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那个特殊时期,对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和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促进党内的团结统一、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80年准则,既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又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进行了归纳,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丰富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比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和基本准则,关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关于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关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关于坚持党性,关于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关于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关于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关于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等等。这些都要继续坚持。
(2016年10月24日在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
四
党的历史、新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告诉我们:要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党、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国,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至关重要,维护党中央权威至关重要。维护党中央权威,是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对党忠诚,关键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四个意识”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要切实落实到行动上。大家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根本遵循,认真领会和正确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多从人类发展大潮流、世界变化大格局、中国发展大历史来认识和把握党的基本路线,深刻领会为什么基本路线要长期坚持。
(2016年12月26日、27日在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五
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什么时候全党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丧失斗志,各种错误思想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党的高级干部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领导职责相匹配。
(2017年2月13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六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我们党历来重视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1927年10月毛泽东同志亲自撰写的“牺牲个人,努力革命,阶级斗争,服从组织,严守秘密,永不叛党”入党誓词,句句都是共产党人政治觉悟的生动写照。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取得的成效,党的十九大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并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大家作为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讲政治最根本就是要讲党性,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2018年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
七
党的政治建设是一个永恒课题,来不得半点松懈。我们党历来注重从政治上建设党。从古田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提出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原则,到1945年党的七大提出“首先着重在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建设,同时也在组织上进行建设”;从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提出“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到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强调“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都表明注重从政治上建设党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
(2018年6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八
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红军过草地的时候,伙夫同志一起床,不问今天有没有米煮饭,却先问向南走还是向北走。这说明在红军队伍里,即便是一名炊事员,也懂得方向问题比吃什么更重要。如果在方向问题上出现偏离,就会犯颠覆性错误。对此,我们必须有十分清醒的认识。
(2018年6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九
革命理想高于天。江西到处传颂着革命先烈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这是方志敏同志牺牲前留下的铮铮誓言。刘仁堪烈士在就义前,敌人残忍地割下了他的舌头,他仍然用脚蘸着流下的鲜血写下“革命成功万岁”。江善忠烈士留下血书,“死到阴间不反水,保护共产党万万年”。革命先烈为了理想和信念慷慨赴死,靠的是信仰。今天,像战争年代那种血与火的生死考验少了,但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仍然在继续,我们正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的艰巨考验。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在乱云飞渡的复杂环境中迷失方向、在泰山压顶的巨大压力下退缩逃避、在糖衣炮弹的轮番轰炸下缴械投降。我们要从红色基因中汲取强大的信仰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真正成为百折不挠、终生不悔的马克思主义战士。
(2019年5月22日在江西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
十
讲政治是具体的,“两个维护”要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战争年代,党中央和毛主席用电台指挥全党全军,“嘀嗒、嘀嗒”就是党中央和毛主席的声音,全党全军都无条件执行。大家想想,如果党中央发出的号令没人听,做不到令行禁止,那还谈什么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一
年轻干部要提高政治能力。在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有了过硬的政治能力,才能做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不畏浮云遮望眼”、“乱云飞渡仍从容”。提高政治能力,首先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有任何迷糊和动摇!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的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抵御风险挑战的最有力制度保证。年轻干部必须坚守一条,凡是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事就坚定不移做,凡是不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事就坚决不做!要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观察分析形势首先要把握政治因素,特别是要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提高政治能力必须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怀有敬畏之心。要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要注重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掌握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2020年10月10日在2020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十二
我们党即将迎来百年华诞。从建党的开天辟地,到新中国成立的改天换地,到改革开放的翻天覆地,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坚守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党要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和人民事业长长久久推进下去,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020年12月24日、25日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十三
旗帜鲜明讲政治,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最重要的就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我们党的政治本色,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找准坐标、选准方位、瞄准靶心,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使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
(2020年12月24日、25日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十四
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反复证明了一个道理:政治上的主动是最有利的主动,政治上的被动是最危险的被动。增强政治判断力,就要以国家政治安全为大、以人民为重、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本,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
(2020年12月24日、25日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十五
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在党的历史上,遵义会议是一次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在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和长征初期严重受挫的历史关头召开,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开始确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启了我们党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的新阶段,在最危急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但是,遵义会议后,全党真正深刻认识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并成为自觉行动还经历了一个过程。长征途中,在我们党最需要团结的时候,张国焘挟兵自重、另立中央,公然走上分裂党和红军的道路。抗战初期,王明在党内拉帮结派、我行我素,不听党中央指挥,再次从反面教育了全党。延安时期,为了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分歧、宗派主义等问题,我们党开展了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使全党达到了空前的团结和统一,为夺取抗战胜利和全国解放奠定了强大思想政治基础。
(2021年2月20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十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全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健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现在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高,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对“国之大者”不关心,对政治要求、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不上心,对各种问题的政治危害性不走心,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不用心,讲政治还没有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体现在行动上。要教育引导全党从党史中汲取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2021年2月20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