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切实维护师生员工人身生命安全,学校规定各类机动车辆进校后要限速缓行,时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小时。保卫处通过车辆测速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车辆违规行为的监测管理,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对监测到时速超过30公里/小时的违规行为,第一次至第二次给予告知提醒,第三次违规的取消车辆进校授权。
经监测,今年10月,部分车辆在天目湖校区超速行驶行为有所增多,最高时速达48公里/小时,部分车辆超速位置处于教学楼、食堂周围等人员密集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师生员工人身生命安全。
在此,再次提示所有驾车的教职员工,车辆进校后应按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警示和规定路线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小时,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禁止超载、超速、超车、并行和鸣号,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车,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保卫处驻天目湖校区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