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区单位:
为协助相关部门推动“机关职能部门跨校区服务工作水平”提升,畅通文件流转,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天目湖校区将依托三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通过校车提供跨校区文件材料摆渡服务。现将具体方式通知如下:
一、收寄件要求
1.摆渡内容限各驻区单位普通纸质文件材料,不得寄送内部、涉密等文件材料;
2.摆渡区间为天目湖校区与明故宫校区、将军路校区之间,不包括明故宫校区与将军路校区之间。
二、收寄件安排
校区/要求 | 天目湖校区 | 将军路/明故宫校区 | |
寄件指南 | 寄件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
寄件地点 | 天目湖校区师生服务大厅4号窗口 | 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7、8号窗口 | |
寄件要求 | 1、打包需寄送文件材料; | ||
送达时间 | 当日15:00到达将军路/明故宫校区 | 当日15:00到达天目湖校区 | |
收件指南 | 收件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
收件地点 | 天目湖校区师生服务大厅4号窗口 | 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7、8号窗口 | |
收件要求 | 收件单位/收件人应当日收取文件材料,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在寄件后三日内及时领取。 |
三、注意事项
1.寄件方须清晰标明收件单位/联系方式和寄件日期,并事先与收件单位联系,及时收取摆渡材料,避免遗失;
2.天目湖校区文件收寄咨询电话:0519-88970999(工作日11:00-17:30);
3.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络郝老师0519-88970897。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