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近期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职员职级认定与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工信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字〔202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年度职员职级认定与晋升工作遵循“德才兼备、重在实绩、兼顾年资、择优选拔、总量控制”的原则,体现业绩激励和年功积累,全面考察职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二、范围与条件
范围:
现职领导岗位申请晋升七级的职员;
非现职领导岗位申请晋升五级至八级的职员;
专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职级晋升的职员;
新参加工作、校内转岗至管理岗位等需认定职级的职员。
条件:
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字〔2022〕14号)文件。
三、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各单位提交需认定职员的聘任审批表;组织完成职员考核工作;提交职员申请职级晋升申报材料。
2.11月21日前,学校审核申请职级晋升申报人资格,确定各单位有效申报人数,下达推荐指标。
3.11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职员职级晋升推荐,并提交推荐晋升职员的汇总表。
4.12月10日前,学校组织职员职级晋升评审。
5.12月15日前,校职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推荐晋升职员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6.12月30日前,校内公示及发文。
具体通知如有变化,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职员申请职级认定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聘任审批表》(附件1),提交至所在单位。
2.职员申请职级晋升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职级申请晋升申报表》(附件2),将申报表及荣誉、获奖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3.各单位填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职级推荐晋升汇总表》(附件3)。
各单位请将管理岗职员提交材料的纸质版交至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2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ke@nuaa.edu.cn。
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84897050。
各单位请将专职辅导员提交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军路校区学生工作楼2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ufei@nuaa.edu.cn。
联系人:杨一,联系电话:52117808。
五、相关说明
1.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28日。
2.认定职级范围为2021年5月29日-2022年5月28日期间新参加工作的管理岗人员和专职辅导员,以及校内转岗至管理岗位的人员。
3.因学院、直属单位管理岗位符合申请晋升八级职员的人数较少,经校职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年度管理岗位申请晋升八级职员的工作程序为:本人申报、基层单位考核、人事处/高级人才办组织职级晋升评审。
4.2015年12月28日前,七级职员获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或八级职员获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或九级职员获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6年,并在任职级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校年度考核2次及以上优秀,或至少荣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荣誉1次,或年度考核1次优秀且荣获校级荣誉1次及以上,可以申报六级职员。此类人员不占用各基层单位的推荐名额。
5.2015年12月28日前,九级职员获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0年,并在任职级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校年度考核1次及以上优秀,或至少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1次,可以申报七级职员。此类人员不占用各基层单位的推荐名额。
6.2022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28日期间具备晋升条件的退休人员,不占用各基层单位的推荐名额,不占用晋升指标。
7.对连续两次申报但在评审环节未通过者实行隔年申报制度,距离退休不足一年的人员除外。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聘任审批表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职级申请晋升申报表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职级推荐晋升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