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对劳务派遣人员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3年1月31日合同期满的天目湖校区校聘劳务派遣人员(参考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1.考核主要考察派遣人员合同期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2.被考核人员总结合同期工作情况,并填写《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聘期考核鉴定表》(附件2)。
3.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明确考核办法,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可信与公平公正。考核等级和结论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4.考核结果应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合同续签工作。
5.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天目湖校区管委会书面提出。
三、续签合同
对于考核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如单位和派遣人双方均同意续签合同,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人员应按所聘岗位的类型,填写相应的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3)。
四、终止聘用
若单位不准备续聘或派遣人员不同意续签,请提交不续聘或不续签报告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聘期结束后,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本次新续签聘期截止时间为1月31日,以便于相关工作安排。
2.续签合同:请各单位将《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3)纸质版两份于12月20日前提交。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于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续签工作。
3.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报告材料(一式两份)需于合同期满前至少30天前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到派遣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天目湖校区师生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
联系方式: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寇晓洁 0519-88970897
人事处:钱彦蓉 0519-88970202
王新成 025-84896867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天目湖校区合同期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doc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