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南京两校区事业编教职工全部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根据南京市医保规定,我校参加南京市医保的教职工,如需在溧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校医院就医,须提前按照异地(常州)就医办理备案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异地就医备案:参照附件1及视频操作方法线上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到南京市以外的城市就医,必须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持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到天目湖校区医疗门诊部及溧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
2、就诊流程:挂号(必须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实体卡或电子医保卡,否则不享受医保待遇)--就诊--缴费--取药。如果需要纸质发票,可使用校医院大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挂号窗口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3、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省内外市医院与南京市医院药品目录相同,报销比例一致。
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不影响其回参保地南京的医保待遇,即与从未办理人员一样待遇。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医保办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医疗门诊部
2022年2月10日
附件
请在“我的南京”手机APP软件操作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步骤如下:
1、安装“我的南京”手机APP软件,并完成实名认证
2、进入“健康-医保服务-异地就医备案”模块
3.选择“承诺备案”
正常备案和承诺备案效力相同,无法提供长期工作证明的就选择承诺备案。
4. 承诺备案告知书确认
5. 备案地江苏省常州市
6. 签名确认。
说明:只要不做注销,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