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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合同期满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5来源:天目湖校区管委会点击:213

关于做好2025上半年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

合同期满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对天目湖校区事业编制人员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5年7月31日聘用合同期满的事业编制人员(参考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1.考核主要考察受聘人员合同期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2.被考核人员总结合同期工作情况,并填写《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

3.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明确考核述职方式和评议办法,应当按照总结述职,测评、核实与评价,实绩分析,确定档次等程序进行,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可信公平公正。考核等级和结论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4.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签订工作任务书。

5.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学校书面提出。

三、续签合同

1.经考核合格后,如单位和受聘人双方均同意续签合同,请受聘人员双面打印《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附件3)并填写相关信息,明确续签合同期限

2.受聘人需按所聘岗位的类型,填写相应的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4)。

四、终止合同

1.若单位不再续聘,请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5)。

2.若受聘人员不同意续签,请受聘人员填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6)。

五、工作要求

1.续签合同:请各单位按要求于7月5日前提交《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附件3)纸质版四份、《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4)纸质版四份。

3.终止合同:请单位和受聘人按要求于75日前提交《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5)纸质版一份、《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两份。

上述材料请提交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2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准通过后将两份合同连同工作任务书返还单位,一份由单位保存,一份由受聘人员留存。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王新成      025-84892739

天目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寇晓洁      0519-88970897

 

附件:

1.2025年上半年合同期满人员名单

附件1:2025年上半年合同期满人员名单.xlsx

2.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

附件2: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doc

3.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

附件3: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pdf

4.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

附件4: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rar

5.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

附件5: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doc

6.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

附件6: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doc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天目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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