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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天目湖校区委托挂靠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1来源:天目湖校区管委会点击:226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使用管理,保证学校挂靠资产的完整与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能,现开展天目湖校区委托挂靠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为所有天目湖校区委托挂靠资产。

2.工作分工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天目湖校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清查天目湖校区各单位占有或使用的挂靠仪器设备与家具、文物及陈列品(含受赠的各类型飞机及部件)、低值耐用品;

(二)图书馆负责组织清查天目湖校区挂靠图书、资料、电子出版物等;

(三)信息化处负责组织清查天目湖校区挂靠软件和信息系统等无形资产;

(四)各归口使用单位负责清查实物性流动挂靠资产。

3.清查方式

此次清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学校全面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单位通过以账对物的方式对本单位委托挂靠资产进行自查,对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存放地点、责任人、资产编号等信息进行确认,填写资产委托代管清单,并在“国有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对固定资产变动信息进行更新,及时粘贴资产标签。

(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天目湖校区管委会成立联合工作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委托挂靠仪器设备与家具、文物及陈列品、低值耐用品使用情况、账实相符情况、资产标签张贴情况、存放地点等情况进行100%全面核查;图书馆负责组织清查天目湖校区挂靠图书、资料、电子出版物等进行100%全面核查;信息化处负责对天目湖校区挂靠软件和信息系统等无形资产进行100%全面核查。

4.清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周密布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保证清查工作进度、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挂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交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及时总结。各单位根据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规范挂靠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5.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单位于2025925日前完成单位自查,并提交《资产委托代管清单》、《挂靠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附件1-2),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huiting@nuaa.edu.cn

(二)各资产业务管理部门于927日前完成审核并形成按照楼栋房间号排序的资产列表。

(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天目湖校区管委会联合工作组于20251024日前完成全面核查。

(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1027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整理,将核查结果反馈各单位。

(五)各二级单位于20251028日前提交对账后的纸质版《资产委托代管清单》《挂靠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挂靠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附件1-3),纸质版须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天目湖校区行政楼415办公室。


联 系 人:武 鹏   涂慧婷   虞 娟

联系电话:0519-88970208

附件:1. 资产委托代管清单附件1.pdf

2. 挂靠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附件2.pdf

3. 挂靠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附件3.pdf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

20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