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学校开展2025年下半年合同期将满聘用人员的合同期满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截至2026年1月31日,聘用合同期满的事业编制人员,参考名单详见《2025年下半年聘用合同期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
对受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聘期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安排
1.个人总结。受聘人员总结聘用合同期内工作情况,并填写《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
2.基层党组织审核。基层党支部对受聘人员(含非党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核,党组织关系在学生支部的教职工由基层党委进行审核。
3.单位考核。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明确考核述职方式和评议办法,应当按照基层党组织政治把关、总结述职、测评、核实与评价,实绩分析,确定档次等程序进行,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可信与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档次和结论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将结果通知本人。如受聘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学校书面提出。
4.学校审定。学校对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三、合同续签工作
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一)续签合同
1.考核合格后,如单位和受聘人双方均同意续签合同,受聘人员双面打印《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附件3)并填写相关信息,明确续签合同期限。
2.受聘人需按所聘岗位的类型,填写相应的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4)。
(二)终止合同
1.若单位不再续聘,请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5)。
2.若受聘人员不同意续签,请受聘人员填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6)。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续签合同。请各单位按要求于提交《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单位及天目湖校区管委会盖章)纸质版1份、《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附件3)纸质版4份、《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4)纸质版4份。
2.终止合同。请单位和受聘人按要求提交《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5)纸质版2份、《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2份。
请于2025年12月29日前将附件2-6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综合楼514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准续签合同内容并盖章后,将2份聘用合同、工作任务书返还单位,单位和受聘人各留存1份。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王新成 025-84891553
天目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寇晓洁 0519-88970985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合同期满人员名单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合同期满人员名单.xlsx
2.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
附件2: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doc
3.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
附件3. 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doc
4.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
附件4: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rar
5.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
附件5: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doc
6.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
附件6: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doc
人资部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