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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合同期满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03来源:天目湖校区管委会点击:21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学校开展2025年下半年合同期将满聘用人员的合同期满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截至2026年1月31日,聘用合同期满的事业编制人员,参考名单详见《2025年下半年聘用合同期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

 对受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聘期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安排

 1.个人总结。受聘人员总结聘用合同期内工作情况,并填写《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

 2.基层党组织审核。基层党支部对受聘人员(含非党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核,党组织关系在学生支部的教职工由基层党委进行审核。

 3.单位考核。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明确考核述职方式和评议办法,应当按照基层党组织政治把关、总结述职、测评、核实与评价,实绩分析,确定档次等程序进行,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可信与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档次和结论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将结果通知本人。如受聘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学校书面提出。

 4.学校审定。学校对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三、合同续签工作

 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一)续签合同

 1.考核合格后,如单位和受聘人双方均同意续签合同,受聘人员双面打印《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附件3)并填写相关信息,明确续签合同期限。

 2.受聘人需按所聘岗位的类型,填写相应的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4)。

 (二)终止合同

 1.若单位不再续聘,请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5)。

 2.若受聘人员不同意续签,请受聘人员填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6)。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续签合同。请各单位按要求于提交《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单位及天目湖校区管委会盖章)纸质版1份、《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附件3)纸质版4份、《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4)纸质版4份。

 2.终止合同。请单位和受聘人按要求提交《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5)纸质版2份、《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2份。

 请于2025年12月29日前将附件2-6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综合楼514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准续签合同内容并盖章后,将2份聘用合同、工作任务书返还单位,单位和受聘人各留存1份。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王新成      025-84891553

 天目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寇晓洁      0519-88970985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合同期满人员名单附件1:2025年下半年合同期满人员名单.xlsx

 2.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doc

 3.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附件3. 南航天目湖校区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doc

 4.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4: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rar

 5.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5: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doc

 6.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6: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doc


 人资部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