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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0来源:天目湖校区规划与建设办公室点击:21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对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派遣人员)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5131日合同期满的天目湖校区校聘劳务派遣人员,参考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1.考核主要考察派遣人员合同期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2.被考核人员总结合同期工作情况,并填写《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

3.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明确考核述职方式和评议办法,应当按照总结述职,测评、核实与评价,实绩分析,确定档次等程序进行,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可信公平公正。考核等级和结论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4.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天目湖校区管委会书面提出。

三、续签合同

对于考核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如单位和派遣人双方均同意续签合同,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人员应按所聘岗位的类型,填写相应的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3)。

四、终止聘用

1.若单位不再续聘,请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4)。

2.若受聘人员不同意续签,请受聘人员填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5)。

五、注意事项

1.聘期结束后,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本次新续签聘期截止时间为2028131日,以便于相关工作安排。

2.续签合同:请各单位按要求于1220日前提交《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3)纸质版二份。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于2025115日前完成合同续签工作。

3.终止合同:请单位和受聘人按要求于1220提交《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4)纸质版一份、《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两份。需于合同期满前至少30天前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2办公室

联系方式: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王新成  025-84892739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天目湖校区规建办:寇晓洁  0519-88970897


附件:

1.2024半年天目湖校区合同期满人员名单

 附件1:2024年下半年天目湖校区合同期满人员名单.xlsx

2.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

 附件2: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聘期考核鉴定表.doc

3.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

 附件3: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rar

4.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

 附件4: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doc

5.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

 附件5: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doc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天目湖校区规建办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