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对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派遣人员)组织开展合同期满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6年1月31日合同期满的天目湖校区校聘劳务派遣人员,参考名单详见《2025年下半年天目湖校区合同期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核要求
1.考核主要考察派遣人员合同期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2.被考核人员总结合同期工作情况,并填写《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
3.基层党支部对被考核人员(含非党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核,党组织关系在学生支部的教职工由基层党委进行审核。
4.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明确考核述职方式和评议办法,应当按照基层党组织政治把关、总结述职、测评、核实与评价,实绩分析,确定档次等程序进行,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可信与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档次和结论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5.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天目湖校区管委会书面提出。
三、续签合同
对于考核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如单位和派遣人员双方均同意续签合同,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人员应按所聘岗位的类型,填写相应的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3)。
四、终止合同
1.若单位不再续聘,请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4)。
2.若派遣人员不同意续签,请派遣人员填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5)。
五、注意事项
1.聘期结束后,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本次新续签聘期截止时间为2029年1月31日,以便于相关工作安排。
2.续签合同:请各单位按要求于12月29日前提交《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单位及天目湖校区管委会盖章)纸质版1份、《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3)纸质版2份。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合同续签工作。
3.终止合同:请单位和派遣人按要求于12月25日前提交《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4)纸质版1份、《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2份。须于合同期满前至少30天前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
以上材料单位请提交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4办公室。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王新成 025-84891553
天目湖校区管理委员会:寇晓洁 0519-88970985
附件:
1.2025年下半年天目湖校区合同期满人员名单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天目湖校区合同期满人员名单.xlsx
2.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
附件2:南航天目湖校区劳务派遣人员合同聘期考核鉴定表.doc
3.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
附件3: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rar
4.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
附件4: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doc
5.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
附件5: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doc
人资部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