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科室

姓名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岗位职责

办事流程

艺术学院

驻天目湖校区办公室

方敏怡

综合服务楼123

0519-88970037

1.协助组织学院驻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协助学院开展教务工作;

3.协助组织各类教学活动;

4.参与制定和完善教务管理制度;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张宇昕东篱苑B7-105-20519-88970039

2024级本科生辅导员。负责本年级学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素质能力培养、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社会实践指导、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